关于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及通知

时间:2023-05-04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导师

硕士学位开题是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为做好2021级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工作安排及时间

请各位导师在2023年5月24日前组织完成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导师自行安排。

二、学位论文开题相关要求

1.符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要求的同学,5月12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开题报告研究生教学部组织重复率检查,重复率大于30%的同学不予开题。开题报告字数应不少于5000 字,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 3000 字,用A4纸小四号宋体打印。

3.开题形式为现场答辩。开题评审小组由 3-5 名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可包括开题报告人的导师)。评审小组设组长 1 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秘书 1 人,由熟悉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也可由评审小组成员兼任。

4.开题答辩流程包括研究生讲解、专家问询、专家评价等,每位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答辩全过程需由秘书记录备案,并汇总填写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研究生可在系统导出)。

5.开题报告召开一周前,各导师需将开题报告会时间及人员安排报送学院审核,并将确定的开题报告会具体安排提前通知到研究生。

6.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开题报告内容具体请参阅《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文献综述内容撰写格式参照《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模版)》(见附件2)。

7.各导师务必认真组织好开题工作,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落实开题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开题分流机制。

8.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题目者,须由研究生于开题后3个月内,提出题目变更申请,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教学部审批同意后,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开题,并报研究生教学部备案。

9.开题工作其他要求请参阅《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见附件3),如学院通知与学校不一致,请以学校管理规定为准。

三、上交材料

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文献综述一式三份、开题报告一式三份、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一份)上交学院。

联系人:李伊 联系电话:15911039810

附件1: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附件2: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模板)

附件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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